2011年1月29日星期六

我的他,我和他

孩子们都上学了,每天早上我有四个小时的私人时间。难得两人独处,所以那天早上我们约好去逛街。我兴奋地挽着他的手臂,他也不时轻轻地搭我的肩。呵呵,好像第一次约会那样,有种触电的感觉!心里甜甜的,觉得周围的目光都在羡慕我们,希望全世界都能看到我们的爱!像个18岁的不羁少女般狂妄!从孩子出生后,多久没有这样,两个人亲密地约会了呢?

那年我常在家门口喂乌龟,而他刚好寄住在亲戚家,也就是我对面邻居家,常常在门口抽烟,有时候会看到他抱着小表妹去散步,觉得他是个挺有孩子缘的男生!但是远远看也看不清样子。直到有一天,我在窗前和好友煲电话粥,他坐在对面门口向我招手,我告诉了电话那端的好友,在她鼓励之下我把电话号码写在纸上送到了对面给他,然后转身跑回家。一瞬间的近距离接触,还是没看清对方的样子。他骑上摩多出门去,不久我的电话响起了!就这样开始天天通电话,直到确定心意,数周后才出去约会。(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好笑,就住对面还要通电话,谈恋爱真是浪费资源啊)说起来,当时他隔两间的一个男生,和他几乎同时注意到我,并主动追求我,每次看到我出来他就会过来和我聊天,但是就是调不对频,我也没有接受他任何邀约。后来说起,因为有这个追求者,他才无法直接走过来和我聊天,也可能是因为有竞争才有动力,他才会不小心掉进爱情陷阱。

第一次约会,他骑在摩多上等我,我走过去,他递给我头盔,我便登上后座,扬长而去。另一个追求者站在家门外落魄地目送我们离开。(大概是这种胜利的感觉让他爱上我)我们没有说好去哪里,于是由他决定。在摩多上他从后镜看到了我满是豆豆的脸,而我抱着他过于瘦削的身体。他带我去到Masai的一个水塔,那里是许多人聚集聊天吹吹风的地方,有个高塔可以眺望风景,还有BBQ的架子和桌椅。他说他姨丈曾带他们去那里玩,所以他知道这个偏僻的地方。我们坐在高塔上,开始不知所措地聊天。他婉转地说近近看我和想象中不一样,我说他也比我想象中瘦很多。接近傍晚关门时间了,人们渐渐散去,高塔上只剩下我们俩。他问可以抱一下吗?于是我们拥抱了。很奇怪的感觉,就是僵硬地拥抱着,没有其他。关门的印度人在塔下催赶人们离开,我们也就结束了第一次的约会。

接下来,我们还是每周出去约会,慢慢地接纳了对方的缺点。他带我去海边看海,带我去看风景聊天,带我去吃好吃的东西,说他小时候的趣事。一次在回程时,发现摩多爆胎!此时有一辆德士经过,他要我坐德士回家,他自己推摩多回。我却坚持不丢下他,和他一起走了两三个小时。。。当时在新国工作的他,坐在海边望着新柔长堤,告诉我新国的购物中心有多大多美,要带我去看看。于是我拿了护照,每周坐上他的摩多,到新国逛街去!他带我去看他买手表的店,和他手上那只象征真爱的铁达时表一对的女装表还在橱窗里静候。他说那只表是要等他的真爱出现,只有真爱才能戴上。他让我试试看,我不敢,他硬是让我试戴,并且当场买了给我!我第一次收到如此贵重的礼物,感动得当场流泪。

我的生活就这样完全被他占据。每天早上起床就到窗前看看摩多在不在,每天望着他去上班和他挥手,每天放学早早回家等他回来聊天。后来,他搬家了。我们还是常常煲电话粥和约会。有时候遇上大雨,骑着摩多被淋得像落水狗,心情仍是温暖的。有一天他在新国骑摩多被罗里刮伤脚,我心痛极了,告诉他我每天看到长堤塞车有多担心他。。。

父母知道我和对面的男生交往,很放心。他也很主动来我家,向我父母报备。我们就这样稳定下来,他也和我家人熟络起来。我爸对他说,他的工作不稳定,每天来回新马也很危险,希望他回来马国找份稳定的工作。于是他放弃了高薪,在我哥德介绍下进入眼镜店和我哥一起工作。我爸又说,每天骑摩多来回很危险,干脆就让他住到我们家里来,每天和我哥一起去上班,既安全又可省油。就这样我们“同居”了!但是很特别的同居。我家很小,只有两间房。所以他睡在我爸我哥和我之间。我三哥结婚了,生下一个儿子,我放学就帮忙照顾宝宝,他也很疼这个宝宝,我们约会时也常带着这个小宝宝,就像一对小夫妻般。

毕业后,为了更靠近他,所以我到他工作的隔壁电话店应征。虽然只有半年,但那段工作的日子是我难忘的回忆,认识了很多人,学会了很多事。后来辞职了,全职帮我爸做生意。不久我爸就催婚了,我们很自然地就排期注册,不打算摆喜酒所以注册那天安排得很隆重,是最美的回忆。遇上的注册官风趣又会搞气氛,逗得大家都很快乐!

第二年,我怀孕了。兴奋地迎接小生命的同时,娘家的亲戚却上门来闹,说我没摆喜酒不算结婚!于是匆匆办了喜酒。

孩子一个接一个出生,他是个好爸爸,总是那么疼爱孩子。虽然仍有许多缺点,但谁没有缺点?我总是想着,过几年他会变好,过几年他会变得更好。。。并且多想想他的优点。我们的重心慢慢移到孩子身上,出门各自牵着孩子,没有了那种激情,但是有温馨。后来我们搬出娘家,过自己的生活。在那间小小的组屋,过窘迫的生活。我陷入忧郁的时候,情绪不稳定的时候,他总是忍我让我。不会煮肉食的我,只能煎鸡蛋和burger肉给他配饭吃,他也吃得津津有味。直到去年我们终于买到新房子,有了足够宽敞的空间,生活舒适许多,我才有心机学起烹饪。他也步入三十了,开始成熟开始改掉他的缺点了。我等到了我的新生活,也找到了全新的我。

我们的故事,写不完。
因为爱,爱不完。
有时候很讨厌他,但是很快又会重新爱上他。
我们争吵总是不超过两句,冷战总是不超过两天。
幸福却是永远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